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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办案手册
514号: 陆振泉强奸案 ——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
来源:
|
作者: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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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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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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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奸行为后,被害人溺水死亡,如何对被害人死亡的情节在刑法上进行评价?也即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成立故意杀人罪,还是作为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予以认定?
被告人实施强奸行为后,被害人溺水死亡,其死亡与强奸行为间不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形。被告人的强奸行为是导致被害人溺水死亡的原因之一,属于《刑法》规定的“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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