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2号:杨聪慧、马文明盗窃机动车号牌案 —— 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盗窃机动车号牌,未实现勒索钱财的目的但其盗窃行为已经既遂的构成盗窃罪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01 | 591 次浏览 | 分享到:
1.机动车号牌是否属于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国家机关证件?
2.以敲诈钱财为目的盗窃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机动车号牌不属于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中的国家机关证件,以敲诈钱财为目的盗窃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可视具体情形处以敲诈勒索罪或盗窃罪,行为人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盗窃机动车号牌,未实现勒索钱财的目的但其盗窃行为已经既遂的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