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2004】精神疾病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28 | 23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522004】精神疾病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文/梁健(二审承办法官)
【裁判要旨】
精神疾病者并不当然刑事责任能力受限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疾病者在完全能够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案号 一审:(2013)浙台刑一初字第68号 二审:(2014)浙刑一终字第50号
复核:(2014)刑一复738176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