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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办案手册
【201518059】怂恿他人持枪抢劫属教唆犯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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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8059】怂恿他人持枪抢劫属教唆犯
文/李丽媛(一审承办法官)
【裁判要旨】
行为人在部分实行犯已具有概括犯意的情况下,撮合他人与之共同实施抢劫行为,并促使其采用持枪的加重情节的方式,构成教唆犯而非精神性帮助犯。对此种教唆犯,按照其在案件中所起的地位作用,依照主犯处罚。
□案号 一审:(2014)鼓刑初字第330号 二审:(2015)宁刑终字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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