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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办案手册
【201623023】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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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3023】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
文/张浩杰
【裁判要旨】
污染环境犯罪的证明,仅需对与定罪量刑相关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即可,无需进行全程性调查或审查。
违反国家规定私设暗管排放大量有毒物质并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后果特别严重,应以污染环境罪从重处罚。
□案号 一审:(2015)温瑞刑初字第1329号 二审:(2015)浙温刑终字第16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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