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关于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注册会计师、
事务所是否需要特殊资质问题的回复
(2002年6月28日 公经[2002]771号)
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你总队《关于对上市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犯罪有关财务账目进行审计是否需要特殊资质问题的请示》(鲁公经[2002]365号)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必须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为保证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有关账目审计结果的准确性、权威性,你总队应聘请已经取得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