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例第73号)浙江省某县图书馆及赵某、徐某某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案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09 | 5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检例第73号:浙江省某县图书馆及赵某、徐某某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案

【关键词】单位犯罪 追加起诉 移送线索

【要旨】

人民检察院在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时,如果认为相关单位亦涉嫌犯罪,且单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与监察机关沟通,可以依法对犯罪单位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发现遗漏同案犯或犯罪事实的,应当及时与监察机关沟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