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例第65号)王鹏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09 | 6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检例第65号:王鹏等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关键词】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间接证据  证明方法

【要旨】

具有获取未公开信息职务便利条件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从事相关证券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与未公开信息相关交易高度趋同,即使其拒不供述未公开信息传递过程等犯罪事实,但其他证据之间相互印证,能够形成证明利用未公开信息犯罪的完整证明体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的,可以依法认定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