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例第62号)南京百分百公司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09 | 618 次浏览 | 分享到:

检例第62号:南京百分百公司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

【关键词】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  借证生产农药  田间试验

【要旨】

1.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借用他人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标准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农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使用伪劣农药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可采取田间试验的方法确定受损原因,并以农作物绝收折损面积、受害地区前三年该类农作物的平均亩产量和平均销售价格为基准,综合计算认定损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