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号:何荣华强奸、盗窃案——“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是指司法机关还未有一定的证据怀疑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还有其他罪行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18 | 570 次浏览 | 分享到:
“余罪自首”要求主体所如实交待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如何理解“尚未掌握”,一般是指司法机关还未有一定的客观线索、证据合理怀疑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还有其他罪行。同时,这里的尚未掌握的“司法机关”也不能简单理解为仅指正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司法机关,也包括其他的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