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号】吴灵⽟等抢劫、盗窃、窝藏案——揭发型立功中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具有对合关系的犯罪中的他人犯罪行为的不能认定为立功
来源: | 作者:丁风 | 发布时间: 2021-09-01 | 881 次浏览 | 分享到:
揭发型立功中“他人犯罪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根据与本人犯罪行为是否具有关联性,可将他人犯罪行为区分为无关联性的他人犯罪行为与有关联性的他人犯罪行为。对于揭发与本人犯罪行为没有任何关系的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构成立功,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具有对合关系的犯罪中的他人犯罪行为的不能认定为立功,.连累犯与基本犯中的他人犯罪行为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