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号:石加肆盗窃案——前罪刑罚被执行完毕后,因审判监督程序被加重刑罚,后罪在加重刑罚执行期间内实施不构成累犯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 1003 次浏览 | 分享到:
1.前罪刑罚被执行完毕后,因审判监督程序被加重刑罚,后罪在加重刑罚执行期间内实施是否构成累犯?
2.前罪减刑裁定减去的刑期是否应计入已经执行的刑期?
3.后罪实施于前罪加重刑罚执行期间时,两罪如何数罪并罚?

因被告人隐瞒个人信息而导致法院对前罪再审并增加了刑罚量的情况下,增量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不能认定为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再审裁判是法院通过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因发现确有错误而重新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裁判。再审裁判一经作出,已经生效的原审裁判就不再有效。对被告人执行刑罚,也就应当以再审裁判为依据。在增量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情况下,不应认定为前罪“刑罚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