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号:袁鹰诈骗,欧阳湘、李巍非法经营案—— 非法传销过程中,携传销款潜逃的行为应以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04 | 648 次浏览 | 分享到:
1.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2.非法传销过程中,携传销款潜逃的行为如何定性?
对于非法传销过程中携传销款潜逃的行为,由于有买卖货物的行为,是在非法经营活动中进行诈骗活动,没有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主要侵犯的是传销参与者的财产权和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应以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不构成集资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