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2022】在凉茶中添加非处方类西药并出售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10 | 38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832022】在凉茶中添加非处方类西药并出售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文/黄涛,姚晓萍
【裁判要旨】
从国家对凉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及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对于药品、食品的定义等方面分析,凉茶属于食品而非药品。按照法律规定,非处方类西药属于明令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添加、使用的物质,在凉茶中添加非处方类西药的行为属于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因此,在凉茶中添加非处方类西药并出售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案号:一审:(2017)粵0104刑初8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