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9号】谢庆茂寻衅滋事案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21 | 923 次浏览 | 分享到:
——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工作,为发泄个人不满,任意损毁公私财物,造成他人财物损失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工作,为发泄个人不满,任意毁损公私财物,造成他人财物损失的,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