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标题
摘要
内容
首页
新法库
刑法库
注解库
刑法总则
刑法分则
观点库
案例库
反舞弊
关于手册
刑事办案手册
724号:朱永林受贿案——以“合作投资房产”名义收受贿赂的,构成受贿罪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13
|
808
次浏览
|
分享到: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后,参与“合作”投资房产有部分出资行为但不承担投资风险,在项目获得利润后收受投资本金和收益的,构成受贿罪。
上一篇:
855号:杨孝理受贿......
下一篇:
652号:黄德林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