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5号:杨孝理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出资企业改制前后主体身份发生变化的犯罪应当数罪并罚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13 | 739 次浏览 | 分享到:
行为人分别在国有独资公司委派到国有参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改制为非国家出资企业任职期间收受贿赂的,以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并罚。

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的身份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主要从三个方面认定:一是被告人所在公司本身的性质,二是被告人职务任命的形式;三是被告人从事工作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