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号:王新生等放火案——为骗取保险金放火的行为是否以保险诈骗罪与放火罪数罪并罚应以行为人是否符合保险诈骗罪的主体要件为标准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14 | 665 次浏览 | 分享到:
以诈骗保险金为目的放火烧毁投保汽车的行为如何定罪?
为骗取保险金,在公共场所实施放火行为,将可能引起不特定范围内重大公私财产被毁的严重后果,同时还有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该行为构成放火罪。但行为人是否具备保险诈骗罪的主体资格即是否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该行为是否也成立保险诈骗罪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