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定罪量刑幅度标准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09 | 538 次浏览 | 分享到: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的定罪量刑幅度标准


渝高法〔2017〕122号

  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2立方米或者幼树100株为起点;“数量巨大”以2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为起点;“数量特别巨大”以1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为起点,“数量巨大”以5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株为起点。

  本标准自2017年5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