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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6号】易某某非法经营案
【第1336号】易某某非法经营案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21
|
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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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行为的定性
【裁判要旨】烟花爆竹制品不应直接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爆炸物。行为人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买卖烟花爆竹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适用《刑法》第225条第(四)项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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