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8号】王秀敏故意杀人案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21 | 9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共同犯罪人先后归案后被分案起诉,法院能否并案审理
【裁判要旨】不管是普通程序第一审案件,还是再审程序第一审案件,归根到底都是第一审案件,同案两名被告人分处上述两个程序的,存在并案审理的程序基础。《刑诉法解释》第386条规定,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上述“再审不加刑”适用于再审事实与原判事实相同的情况,当再审出现新的犯罪事实时,可以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