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标题
摘要
内容
首页
新法库
刑法库
注解库
刑法总则
刑法分则
观点库
案例库
反舞弊
关于手册
刑事办案手册
首页
>>
裁判要旨
>>
刑事审判参考
>>
122集
>>
【第1342号】黄钰诈骗案
【第1342号】黄钰诈骗案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21
|
1233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何区分诈骗罪与民事欺诈
【裁判要旨】判断一个行为是民事欺诈还是诈骗犯罪,关键看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认定诈骗罪,行为人主观上就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反之,即使行为人在取得财物时有欺诈行为,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赖账,确实打算偿还的,就仍属于民事纠纷,不应认定为诈骗罪。此外,一般来说,构成诈骗罪的行为,应当是不能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的行为。欺骗行为尚不严重,不影响被骗人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救济的,不宜轻易认定为诈骗犯罪。
上一篇:
1343号:王江浩挪用资金案——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业主委员会资金归个人使用,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下一篇:
1341号:蒲长才盗窃案——盗窃罪的罚金判处,与盗窃行为入罪标准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