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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中“使用”的认定——徐某某交通肇事、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案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中“使用”的认定——徐某某交通肇事、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案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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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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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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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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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6刑终479号
购买伪造的驾驶证随车携带,在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出示使用,如何定罪?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被告人将伪造的驾驶证放在车内,就应当认定为使用行为。
2、对被告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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