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6024】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分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28 | 28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516024】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分


文/聂昭伟(二审承办法官)
【裁判要旨】
在区分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时,应以各行为人在整个卖淫犯罪中的分工而非作用大小为标准。对于控制管理卖淫人员及卖淫活动的人员,应认定为组织卖淫罪;对于从事与上述活动无关的人员,则应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在组织与协助组织卖淫人员中,仍然可以区分主从犯,并适用刑法总则关于从犯处罚的规定。
□案号 一审:(2014)浙台刑一初字第57号 二审:(2015)浙刑三终字第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