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4014】死刑案件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证据标准
文/赵友新
【裁判要旨】
在现场缺乏直接的客观证据,被告人又翻供的情况下,命案事实的认定应当重点把握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标准。比如在排除被告人口供系通过刑讯逼供等违法手段获得的前提下,其口供与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意见及其他证据相互吻合和印证,可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得出唯一性结论的,应当认定案件证据确实、充分,达到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
□案号 一审:(2011)徐刑初字第0011号 二审:(2011)苏刑一终字第0092号
重一审:(2014)徐刑初字第00016号 二审:(2014)苏刑三终字0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