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标题
摘要
内容
首页
新法库
刑法库
注解库
刑法总则
刑法分则
观点库
案例库
反舞弊
关于手册
刑事办案手册
首页
>>
裁判要旨
>>
人民司法
>>
人民司法2015
>>
【201512100】非法行医案中因果关系的把握
【201512100】非法行医案中因果关系的把握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28
|
36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512100】非法行医案中因果关系的把握
文/臧德胜 刘欢 魏颖
【裁判要旨】
非法行医行为与就诊人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可以认定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二者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时,如果行为人的诊疗行为在致就诊人死亡的多个原因中不居主导地位,即参与度不高于50%,不认定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但可以按照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处理。
□案号 一审:(2012)朝刑初字第3355号 二审:(2013)二中刑抗终字第346号
上一篇:
【201512097】医患纠纷引发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过错的司法认定
下一篇:
【201512103】无效行政行为的后果不构成刑事犯罪中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