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标题
摘要
内容
首页
新法库
刑法库
注解库
刑法总则
刑法分则
观点库
案例库
反舞弊
关于手册
刑事办案手册
首页
>>
裁判要旨
>>
刑事审判参考
>>
109集
>>
1180号:韦猛抢劫案——进入无人居住的待租房屋实施抢劫,不属于“入户抢劫”
1180号:韦猛抢劫案——进入无人居住的待租房屋实施抢劫,不属于“入户抢劫”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
882
次浏览
|
分享到:
进入无人居住的待租房屋实施抢劫,不属于“入户抢劫”
韦猛抢劫案【第1180号】
【裁判要旨】“入户抢劫”中的“户”应同时具备场所特征和功能特征,因此进入无人居住的待租房屋实施抢劫,不属于“入户抢劫”。
上一篇:
谭某旗、谭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第1115号】
下一篇:
1181号:秦红抢劫案——在户中抢劫是否认定为“入户抢劫”,关键要看行为人是违法入户还是合法入户以及入户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