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万盗窃案[第1128号]
▌裁判要旨:盗窃罪中数额巨大与减半认定情形并存的如何适用法律。在审理盗窃案件时,若行为人的涉案财物数额已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应当直接在相应的刑罚幅度内量刑;只有盗窃数额未达到相应标准,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二次判断,如是否有减半认定的情形等。
数额与情节间的特殊关系决定了数额在入罪量刑中的首要地位;《解释》所列情形均系对法条相关情节的诠释,需符合解释的初衷和法条的内在逻辑;未作为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的减半情节应作为二次量刑情节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