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号:李虎、李善东等故意伤害案——实施故意伤害后隐瞒自己参与共同犯罪的事实而以“证人”身份指认同案犯的行为不构成立功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 1018 次浏览 | 分享到:
故意隐瞒自己参与共同犯罪的事实,按照司法机关安排以“证人”身份指认同案犯的行为是否构成立功?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其他被告人有犯罪嫌疑并将其控制,在此情形下,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人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对其他被告人进行指认,行为人只是指认以确定同案犯的身份,不属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故其行为不构成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