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某合同诈骗案[第1076号]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 931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何把握合同诈骗案件的具体证明标准

朱某某合同诈骗案[第1076号]

▌裁判要旨:行为人先向“被害人”借款,后在“被害人”向其催要借款的过程中,签订合同以自己开发但已销售给他人的房产“抵债”,同时“被害人”并未承诺因签订购房合同而免除行为人债务的,应认定“被害人”并未因签订合同遭受财产损失,不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