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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号:许小渠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食品销售人员对亚硝酸盐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致人伤亡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041号:许小渠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食品销售人员对亚硝酸盐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致人伤亡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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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人员对亚硝酸盐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导致亚硝酸盐混入食品中出售,致人伤亡的行为如何定性
食品销售人员对亚硝酸盐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导致亚硝酸盐混入食品中出售,致人伤亡的行为应认定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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