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35028】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准确适用
文/余亚宇 石魏
【裁判要旨】
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新法与旧法相比既有减轻又有加重,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准确适用需要从适用对象、适用范围、适用方法和从轻标准综合考虑:适用对象可以出于人道主义适当放宽,适用范围除定罪量刑的实体规定外还包括程序性规定,并应该适用司法解释中属于补充法律空白的相关规定,适用方法为新法或旧法之间的整体选择适用,处刑较轻应该以宣告刑较轻为衡量标准,且应主要以主刑为衡量尺度。
□案号 一审:(2015)东刑初字第01123号 二审:(2016)京02刑终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