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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9033】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的界分
【201629033】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的界分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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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9033】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的界分
文/竹莹莹
【裁判要旨】
承包合伙体不是单位行贿罪的主体,合伙体成员实施的行贿行为属个人行贿;行为人帮助其他单位的项目承包人实施行贿行为,应区分项目承包人与单位的关系进行具体分析。若单位仅向项目承包人提供资质,项目承包人自行投资,自负成本,向单位上交管理费后盈利均归个人所有,那么行为人帮助项目承包人实施的行贿行为与单位无关,属个人行贿。
□案号 一审:(2014)鄂三峡刑初字第00063号 二审:(2015)鄂宜昌中刑终字第00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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