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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058】疑罪从无原则的正确运用
【201620058】疑罪从无原则的正确运用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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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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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058】疑罪从无原则的正确运用
文/李钢
【裁判要旨】
在有证据表明被告人有犯罪嫌疑,又有证据表明被告人可能无罪的情况下,应当根据经验判断和逻辑推理,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全案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矛盾,证据与指控的事实之间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没有达到内心确信并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依据疑罪从无原则,依法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案号 一审:(2011)经开刑初字第216号 二审:(2013)沈刑二终字第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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