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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7013】从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住所查获毒品的认定
【201617013】从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住所查获毒品的认定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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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7013】从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住所查获毒品的认定
文/马晓宇(一审审判长) 杨蜜 李国平
【裁判要旨】
从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住所查获的毒品,应推定为其贩卖的毒品,计入其贩卖毒品的数量,依法定罪量刑。被告人否认的,要综合考察在案证据、被告人一贯表现等案件情节,审慎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认定确有证据证明该查获的毒品并非用于贩卖的,不应计入被告人贩毒数量。该查获的毒品数量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相关规定的,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
□案号 一审:(2015)东刑初字第0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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