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启忠运输毒品案——购毒者接收物流寄递毒品行为的性质认定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 2019年第6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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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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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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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证据证明购毒者是为了实施贩卖、运输毒品等其他犯罪的情况下,购毒者接收物流寄递毒品行为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审: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2016)辽0111刑初337号(2017年1月5日)
二审: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辽01刑终118号(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