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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贵龙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
邓贵龙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
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选 2018年第9辑
|
作者: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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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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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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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财物被依法查封后“非法处置”行为的认定
【裁判要旨】
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非法处置被查封的财产罪,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使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效用或价值减少、丧失,行为方式、主观动机均不影响“毁损行为”的认定。对于该罪“情节严重”的把握,应当结合具体案情,考察被告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数额、数量、行为手段、主观恶性等情节予以认定。
一审: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2016)苏1012刑初307号(2016年11月28日)
二审: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苏10刑终23号(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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