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雷非法买卖枪支案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 2017年第1辑 总第107辑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6 | 606 次浏览 | 分享到:
——涉非制式枪支案件中“枪支散件”及既遂的认定

 1.枪支散件是指能够拼接为枪支,体现用于枪支的专用性和组成枪支的主要性的零部件,如枪托、扳机、枪管等等,而对于螺丝、铆钉、弹簧等可用于其他物品的小部件不能认定为“枪支散件”。
 2.枪支被公安机关查获而尚未卖出的,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的既遂。

 一审: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15)天刑初字第17号(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