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技术秘密并生产销售与权利人相同产品的,应当以行为人利用该技术秘密所生产的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权利人销售同类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作为计算权利人损失的依据。 ■案号一审:(2011)宜知刑初字第5号二审:(2012)锡知刑终字第0001号
【裁判要旨】
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技术秘密并生产销售与权利人相同产品的,应当以行为人利用该技术秘密所生产的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权利人销售同类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作为计算权利人损失的依据。
■案号一审:(2011)宜知刑初字第5号二审:(2012)锡知刑终字第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