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4051】未成年人抢劫、寻衅滋事等罪名之辨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222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未成年人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以轻微暴力索要少量财物,不构成抢劫罪,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案号 一审:(2009)普少刑初字第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