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保障程序公开和规范侦查活动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证人,就其执行职务过程中获悉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情况向法庭进行说明,其作证程序应与一般证人有所区别。为保护侦查人员的安全,对于从事缉毒、反恐、打黑等特殊任务的侦查人员,在必要时可以视频屏蔽方式出庭作证。 ■案号 一审:(2008)沪一中刑初字第164号 二审:(2009)沪高刑终字第72号 复核审:(2009)刑五复44460145号
【裁判要旨】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保障程序公开和规范侦查活动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证人,就其执行职务过程中获悉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情况向法庭进行说明,其作证程序应与一般证人有所区别。为保护侦查人员的安全,对于从事缉毒、反恐、打黑等特殊任务的侦查人员,在必要时可以视频屏蔽方式出庭作证。
■案号 一审:(2008)沪一中刑初字第164号 二审:(2009)沪高刑终字第72号
复核审:(2009)刑五复4446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