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刑法之间可以交替引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是针对每一个具体法条的选择,而不是整部法律。针对不同的对象,新旧刑法的规定不一定一致更重或者更轻,因此,为真正贯彻从旧兼从轻原则,针对不同对象在适用时可以进行分别选择,比如定罪量刑时适用旧法,但是具体运用刑罚时依照新法,或者相反。因此,在本案中,可以对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适用行为时法律即1979年刑法(1997年刑法处刑更重),对自首行为适用处刑较轻的法即1997年刑法,对被告人在七年最低刑的基础上可以减轻处罚,最大化地实现有利于被告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