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4064】将受贿辩解为借款不构成自首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2 | 205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要求被告人真实、完整地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将受贿事实辩解为借款,已不仅仅是对行为性质的辩解,而是歪曲了事实,不能认定为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

 

■案号 一审:(2010)沪二中刑初字第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