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025】一审辩护人在二审中妨害作证之定性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2 | 225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中的辩护人应指刑事案件各诉讼阶段的辩护人,而不限于某一阶段的辩护人。同一案件的一审辩护人虽未担任本案二审辩护人,但只要该辩护人利用其曾为一审辩护人的特殊身份,在二审中实施了妨害作证的行为,也应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论处。

 

■案号 一审:(2008)五刑初字第5号 二审:(2008)海南刑终字第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