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5号:滕开林、董洪元强奸案——与被害人通奸后又帮助他人强奸被害人构成强奸罪共犯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31 | 390 次浏览 | 分享到:
被告人与被害人通奸后又帮助他人强奸被害人,主观上,有与他人强奸被害人的共同故意;客观上,有帮助他人实行强奸的帮助行为,是强奸犯罪的帮助犯,二人的行为构成强奸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