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号: 陆振泉强奸案 ——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认定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31 | 381 次浏览 | 分享到:
实施强奸行为后,被害人溺水死亡,如何对被害人死亡的情节在刑法上进行评价?也即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成立故意杀人罪,还是作为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予以认定?
被告人实施强奸行为后,被害人溺水死亡,其死亡与强奸行为间不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形。被告人的强奸行为是导致被害人溺水死亡的原因之一,属于《刑法》规定的“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