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例第46号)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09 | 557 次浏览 | 分享到:

检例第46号: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

【关键词】民间矛盾 故意伤害 防卫过当 二审检察

【要旨】

在民间矛盾激化过程中,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入住宅、轻微人身侵害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但防卫行为的强度不具有必要性并致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属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