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6号:朱海斌等制造、贩卖毒品案——制造毒品失败的行为可认定为犯罪未遂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11 | 760 次浏览 | 分享到:
1.制造毒品失败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犯罪未遂?
2.因制造的毒品已经丢弃,无法进行检验,制毒原材料也无法提取的,如何处理?
行为人基于制造毒品的故意制造毒品,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制造出毒品的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未遂)。因制造出的毒品已经丢弃,无法进行检验,制毒原材料也无法提取的,如何处理应根据证据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