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9号:任寒青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为逃避酒驾检查而驾车冲撞警察和他人车辆,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14 | 626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为逃避酒驾检查而驾车冲撞警察和他人车辆的行为如何定性?
为逃避公安机关执法检查,倒车冲撞他人车辆,并连续实施逆向行驶、“S”形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违反限速规定高速在市区道路行驶等高度危险行为,后为将被其撞击后扒在车头的执勤警察甩下而突然紧急刹车,最终造成他人车辆和隔离栏被撞坏,警察受轻伤的后果,而且对行驶沿途经过的不特定的行人、车辆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该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