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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7号:黄建忠危险驾驶案—— 醉酒驾驶案中犯罪嫌疑人在他人报警后能逃而不逃的,视为自动投案
897号:黄建忠危险驾驶案—— 醉酒驾驶案中犯罪嫌疑人在他人报警后能逃而不逃的,视为自动投案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15
|
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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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认定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的自首?
2.如何根据具体的自首情形决定对被告人的从宽处罚程度?
醉酒驾驶案中对于他人报警的,犯罪嫌疑人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仍自愿留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理,即“能逃而不逃”,且无拒捕行为的,才能视为自动投案。如果犯罪嫌疑人根本不知道他人已经报警而留在现场,或者在得知他人报警后欲逃离现场,但因对方当事人控制或者群众围堵而被动留在现场的,则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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